FSC 通知:美国 $4.796/gal - LTL 42.30%,TL 45.80%;CA $6.126/gal - LTL 56.20%,TL 59.70% - 7/15/26-7/21/26 周 — 了解更多

    2403.99.90

    其他

    此代码涵盖各种制造烟草和烟草替代品,包括再制烟草和提取物。在进口这些产品时,请使用此代码,并请注意,关税税率因原产国而异,范围从免税到 350%,并且可能适用某些数量限制,具体请参阅章注。

    其他

    HTS media

    此代码属于第24章,涵盖烟草和制造烟草替代品。代码2403.99.90专门涵盖其他未特别说明的制造烟草或替代品,包括均质或重组烟草、烟草提取物等。还存在更细致的划分,针对不同类型的烟草,例如烟熏干燥的(2403.99.90.50)、伯利烟草(2403.99.90.60)或部分制造的混合物(2403.99.90.65),以及“其他”(2403.99.90.70),因此请选择最具体的统计后缀,以准确反映产品的成分和制造阶段。关税税率根据原产地有很大差异,对一般贸易伙伴的税率较高,而对特定国家则有优惠税率或免税。

    ChapterChapter 24: Tobacco and manufactured tobacco substitutes
    SectionSection IV: Prepared Foodstuffs; Beverages, Spirits, and Vinegar; Tobacco and Manufactured Tobacco Substitutes

    Duty Snapshot

    Quick view of the available duty information for this HTS code.

    General Duty

    350%

    Standard trade partners (NTR)

    Special Duty

    Free (AU,BH,CL,IL,KR,MA,OM,P,PE,S,SG) 35% (PA) See 9918.24.10-9918.24.11 (CO)

    Eligible FTA or preference programs

    HTS 代码 2403.99.90 及其子类别的一般税率是 350%,适用于来自标准贸易伙伴的货物。特殊税率各不相同:原产于澳大利亚、巴林、智利、以色列、韩国、摩洛哥、阿曼、秘鲁、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的货物免税;来自巴拿马的货物适用 35% 的税率,而来自哥伦比亚的货物(如果符合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计划的资格)的税率在 9918.24.10-9918.24.11 中有详细说明。所有属于此代码及其子类别的货物(2403.99.90.50、2403.99.90.60、2403.99.90.65、2403.99.90.70)均以千克为单位申报。

    税率(第2列):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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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Subdivisions

    2403.99.90.50

    其他制成品烟草和制成品烟草替代品;“均质化”或“再构成”烟草;烟草提取物和精油:>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烟熏干燥

    2403.99.90.60

    其他制造烟草和制造烟草替代品;“均质化”或“再构成”烟草;烟草提取物和精油:>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Burley

    Parent code
    2403.99.90.65

    其他制成品烟草和制成品烟草替代品;“均质化”或“再构成”烟草;烟草提取物和精油:>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其他:> 半制成、混合或混入的烟草

    2403.99.90.70

    其他制成品烟草和制成品烟草替代品;“均质化”或“再构成”烟草;烟草提取物和精油:>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其他:> 其他

    Chapter & Section Notes

    Chapter Notes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第24章 烟草及烟草替代品;无论是否含尼古丁,旨在不燃烧吸入的产品;其他旨在将尼古丁摄入人体之含尼古丁产品 IV 24-1 注释 1. 本章不涵盖药用香烟(第30章)。 2. 任何可归类于品目2404及本章其他品目的产品,均应归类于品目2404。 3. 为适用品目2404之目的,“不燃烧吸入”意指通过加热输送或其他方式吸入,但不燃烧。 子目注释 1. 为适用子目2403.11.00之目的,“水烟草”意指旨在水烟壶中吸食的烟草,其由烟草和甘油的混合物组成,无论是否含有芳香油和提取物、糖蜜或糖,无论是否添加了水果香料。但是,旨在水烟壶中吸食的无烟草产品不包括在本子目内。 美国附加注释 1. 本章中使用的“包装烟草”一词,指具有所需颜色、质地和燃烧特性的叶烟,且尺寸足以用于雪茄包装;“填充烟草”一词指所有其他叶烟。 2. 托盘、箱子、包装或其它运输单位中包装烟草的百分比,是指该单位中包装烟草叶片的数量与该单位中叶片总数的比率。在确定分类目的的该百分比时,海关地区主任应检查至少10手,并从每个指定检查的运输单位中清点至少2手叶片。 3. 雪茄和香烟的应税重量包括其所有组成部分的重量。 4. 本章规定的某些烟草产品样品可享受免税待遇(第98章)。 5. (a) 在任何年度从9月13日到次年9月12日期间,根据子目2401.10.63、2401.20.33、2401.20.85、2401.30.33、2401.30.35、2401.30.37、2403.19.60、2403.91.45和2403.99.60进口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烟草总量,不得超过下述数量。 数量 (公吨) 阿根廷 10,750 巴西 80,200 智利 2,750 欧洲共同体(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合计) 9,956 危地马拉 10,000 马拉维 12,000 菲律宾 3,000 泰国 7,000 英国 44 津巴布韦 12,000 其他国家或地区 3,000 (b) 本注释(a)项所列子目不包括-- (i) 加拿大、以色列或墨西哥的产品,或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IV 24-2 美国附加注释(续) (ii) 根据本表第98章的任何规定声称享受税收待遇的任何烟草数量,此类物品不得归类于上述子目。 (c) 本注释下的定量限制须遵守美国贸易代表或其指定机构发布的规定。 (d) 尽管本注释有其他规定,但除加拿大、以色列或墨西哥产品以外的烟草进口,如果该物品满足以下条件:(1)在1995年9月13日之前从原产国出口,并且(2)直接从原产国进口到美国的关税区,并附有财政部部长认为必要的此类文件,则有资格享受本注释(a)项所列子目规定的税率并按此类子目进行分类。就本段而言,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烟草进口或来自自由贸易区的烟草进口,不应被认定为直接从原产国进口到美国的关税区。 (e) 为本章之目的,用于准备用于向最终消费者销售的卷烟烟草的进口烟草,被视为用于非卷烟产品的烟草。 6. 为本章之目的,“以与进口时相同形式和包装准备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意指该产品以易于识别为旨在向最终消费者零售销售的包装和标签进口,且产品或其包装形式未作任何更改。 统计注释 1. 为统计报告编号2403.99.2140之目的,“鼻烟和鼻烟粉”指任何不打算吸食的细切、研磨或粉状烟草。任何根据美国财政部酒精和烟草税收和贸易局裁定为“鼻烟和鼻烟粉”的产品,应根据本规定报告。“鼻烟和鼻烟粉”包括一种通常被称为“古克”(gutkha)或“古卡”(gutka)的产品,它通常是阿雷卡(槟榔)仁、烟草和香料的组合。古克是通过将其放置在牙龈和脸颊之间并吸吮和咀嚼来食用的。根据统计报告编号2403.99.2140进口的货物须缴纳《国内税收法》第26 U.S.C.§ 5701(e)规定的联邦消费税,并且必须根据26 U.S.C. § 5723规定的规定进行包装和贴标。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IV 24-3

    Section Notes

    第四部分 预制食品;饮料、烈酒和醋;烟草和烟草替代品; 不含或含有尼古丁、旨在不燃烧吸入的制品;其他旨在将尼古丁摄入人体内的含尼古丁制品 IV-1 注释 1. 在本部分中,“颗粒”一词是指通过直接压制或添加不超过重量3%的粘合剂而聚合的制品。 附加美国注释 1. 在本部分中,“罐装”一词是指通过热处理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破坏或失活可能导致腐败的微生物和酶。 2. 为本部分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a) “干重百分比”一词是指产品中总固形物中的糖含量百分比; (b) “可进一步加工或与类似或其它成分混合”一词是指进口产品处于可接受任何额外准备、处理或制造,或可与任何附加成分(包括水或任何其他液体)混合或组合的状态,前提是这些加工或混合不是最终消费者在食用产品前进行的; (c) “以与进口时相同形式和包装准备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一词是指产品以可轻易识别为旨在零售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且产品形式或包装无任何改变的包装尺寸和标签进口的;以及 (d) “最终消费者”不包括医院、监狱和军事机构等机构,也不包括餐馆、酒店、酒吧或面包店等餐饮服务机构。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IV-2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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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d

    November 15, 2025

    Revised every January &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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