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通知:美国 $4.796/gal - LTL 42.30%,TL 45.80%;CA $6.126/gal - LTL 56.20%,TL 59.70% - 7/15/26-7/21/26 周 — 了解更多

    3604.10.90

    其他(包括 1.4G 类)

    HTS 代码 3604.10.90 涵盖“其他”烟花,包括 1.4G 类。在进口这些烟火制品时使用此代码,请注意,适用一般关税税率为 5.3%,但如果货物原产于美国有贸易协定的合格国家,则可能有免税待遇。

    其他(包括 1.4G 类)

    HTS media

    该关税代码属于第36章,涵盖爆炸物、烟火产品、火柴及相关物品。代码3604.10.90专门涵盖归类为“其他”的烟花,包括1.4G类烟花。有两个统计报告细分项:3604.10.90.10 用于1.4G类(C类)烟花,3604.10.90.50 用于所有其他类型的“其他”烟花;请根据报告的具体烟花类型使用相应的后缀。一般税率为5.3%,但对于原产于与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计划的合格国家的货物,可能免税。

    ChapterChapter 36: Explosives; pyrotechnic products; matches; pyrophoric alloys; certain combustible preparations
    SectionSection VI: Products of the Chemical or Allied Industries

    Duty Snapshot

    Quick view of the available duty information for this HTS code.

    General Duty

    5.30%

    Standard trade partners (NTR)

    Special Duty

    Free (A,AU,BH,CL,CO,D,E,IL,JO,KR,MA,OM,P,PA,PE,S,SG)

    Eligible FTA or preference programs

    HTS 代码 3604.10.90 及其子目(3604.10.90.10 和 3604.10.90.50)的一般税率是 5.30%,适用于来自标准贸易伙伴(NTR)的货物。然而,如果货物符合合格的 FTA 或优惠计划,则来自特定国家(A、AU、BH、CL、CO、D、E、IL、JO、KR、MA、OM、P、PA、PE、S、SG)的货物适用免税税率。此 HTS 代码及其子目所有报告的数量必须以千克(kg)为单位。对于其他国家没有指定的税率,且未指定章节信息。

    税率(第2列):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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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Subdivisions

    3604.10.90.10

    烟花、信号烟火、雨火箭、雾信号和其他烟火制品:> 烟花:> 其他(包括 1.4G 类)> 1.4G 类(C 类)

    3604.10.90.50

    烟花、信号弹、雨火箭、雾信号和其他烟火制品:> 烟花:> 其他(包括 1.4G 类)> 其他

    Chapter & Section Notes

    Chapter Notes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第36章 爆炸物;烟火产品;火柴; 自燃合金;某些可燃制剂 VI 36-1 注释 1. 本章不涵盖除下述注释2(a)或(b)所述的化学定义化合物之外的单独化合物。 2. 标题3606中的“可燃材料制品”仅适用于: (a) 作为燃料使用的甲醛、六亚甲基四胺和类似物质,以(例如,片剂、棒状或类似形式)包装;以醇为基础的燃料和类似制备燃料,固体或半固体形式; (b) 装在用于填充或重新填充香烟或类似打火机的容器中的液体或液化气燃料,容量不超过300立方厘米;以及 (c) 树脂火炬、引火器及类似物。 附加美国注释 1. 禁止进口白磷火柴。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VI 36-2

    Section Notes

    第六部分 化学品或相关工业的产品 VI-1 注释 1. (a) 符合第 2844 或 2845 节描述的货物(非放射性矿石)应归入这些章节,不得归入关税表的任何其他章节。 (b) 在上述第 (a) 款的条件下,符合第 2843、2846 或 2852 节描述的货物应归入这些章节,不得归入本部分的其他任何章节。 2. 在上述注释 1 的条件下,因以计量剂量或零售形式包装而可归入第 3004、3005、3006、3212、3303、3304、3305、3306、3307、3506、3707 或 3808 节的货物,应归入这些章节,不得归入关税表的其他任何章节。 3. 由两个或多个独立组成部分组成的套装,其中部分或全部组成部分属于本部分,并打算混合以获得第六部分或第七部分的产品,应归入与该产品相对应的章节,前提是这些组成部分: (a) 从包装方式上看,明显可识别为打算在不重新包装的情况下一起使用; (b) 一起申报;并且 (c) 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所占比例上看,都可识别为相互补充。 4. 如果某一产品因其名称或功能而符合第六部分一个或多个章节的描述,同时也符合第 3827 节的描述,则应归入以名称或功能提及该产品的章节,而不是归入第 3827 节。 美国附加注释 1. 在确定本部分规定特定税率的溶于水单一化合物的关税金额时,应对超出化合物中可能存在的结晶水量的水进行重量或体积上的允许。 2. 为关税表目的: (a) 应用于任何化学化合物的“芳香”一词指含有一个或多个稠合或非稠合苯环的化合物; (b) “改性芳香”一词描述具有至少一个含有至少四个碳原子的六元杂环环的分子结构,并且其分子键排列方式类似于苯环或醌环,但不包括其中一个或多个嘧啶环是唯一改性芳香环的分子结构; (c) 为第 2902、2907 和 3817 节的目的,“烷基”一词描述任何具有六个或更多碳原子的饱和无环碳氢化合物基团,或根据注释 1 的规定

    Latest update

    Last updated

    November 15, 2025

    Revised every January &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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