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通知:美国 $4.796/gal - LTL 42.30%,TL 45.80%;CA $6.126/gal - LTL 56.20%,TL 59.70% - 7/15/26-7/21/26 周 — 了解更多

    5101.21.40

    其他

    此代码涵盖未打卡或未梳理的羊毛,经过脱脂处理,处于最少加工状态,特别是剪毛羊毛。在进口此类羊毛产品时,请使用此代码来确定适用的关税,即每净千克 20.6 美分(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地区免税),具体详见第 51 章。

    其他

    HTS media

    该关税代码属于第51章,涵盖羊毛、精细或粗动物毛发、马毛纱和梭织品。具体而言,代码5101.21.40涵盖未梳理或未梳理的、已脱脂且未碳化的羊毛,进一步细分到仅经过脱脂处理的剪羊毛。有两个子目:5101.21.40.30 适用于不低于 58s 的羊毛,5101.21.40.60 适用于精于 58s 的羊毛,因此请根据羊毛的细度选择相应的后缀。关税税率根据原产国以及是否适用特殊贸易协定而异,税率以每净千克为单位表示。

    ChapterChapter 51: Wool, fine or coarse animal hair; horsehair yarn and woven fabric
    SectionSection XI: Textile and Textile Articles

    Duty Snapshot

    Quick view of the available duty information for this HTS code.

    General Duty

    20.6¢/clean kg

    Standard trade partners (NTR)

    Special Duty

    Free (AU,BH, CL,CO,E,IL,JO, KR,MA,OM,P, PA,PE,S,SG)

    Eligible FTA or preference programs

    HTS 代码 5101.21.40 的一般税率是每净千克 20.6¢,适用于不符合特殊税率的全部申报。多个国家—澳大利亚、巴林、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以色列、约旦、韩国、摩洛哥、阿曼、巴拿马、秘鲁、新加坡—拥有自由贸易协定 (FTAs) 或优惠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货物享受零税率。一般税率和特殊税率均适用于细分代码 5101.21.40.30 和 5101.21.40.60。税费以净千克计征,如章注中所述,需要转换为此单位进行计算。未指定章节。

    税率(第2列):81.6¢/净千克

    Need help with
    _

    Talk to our team for HTS guidance, customs questions, and freight support.

    Code Subdivisions

    5101.21.40.30

    羊毛,未梳理或精梳:> 去油脂,未碳化:> 剪毛羊毛:> 未经除油脂处理以外的任何方式加工:> 其他 > 不小于 58s

    5101.21.40.60

    羊毛,未经梳理或精梳:> 去脂,未碳化:> 剪毛羊毛:> 未经过除脂以外的任何处理:> 其他 > 比 58s 更细

    Chapter & Section Notes

    Chapter Notes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第51章 羊毛、精细或粗糙动物毛发; 马毛纱和织物 XI 51-1 注释 1. 在整个关税表中: (a) “羊毛”指绵羊或羔羊天然生长的纤维; (b) “精细动物毛发”指羊驼、美洲驼、羊驼、骆驼(包括单峰骆驼)、牦牛、安哥拉、西藏、克什米尔或类似山羊(但不包括普通山羊)、兔子(包括安哥拉兔)、野兔、海狸、水豚或麝鼠的毛发;以及 (c) “粗糙动物毛发”指上述动物以外的动物的毛发,不包括刷毛和鬃毛(税号0502)和马毛(税号0511)。 附加美国注释 1. 对于税号5101、5102、5103和5104,涉及包含受不同税率约束的羊毛或精细动物毛发的任何包装,尽管显示了税率,但第1栏的税率是适用于包装内容中不低于其重量10%的任何部分的最高第1栏税率,第2栏的税率是适用于包装内容中不低于其重量10%的任何部分的最高第2栏税率。 2. 对于本章: (a) 税率栏中的“净公斤”一词指净产量公斤; (b) “净产量”一词,除非用于碳化纤维,否则指绝对净含量(即仅由羊毛或毛发组成、不含任何植物或其他外来物质、重量中含12%水分和1.5%可通过酒精提取去除的物质,且灰分含量不超过0.5%的货物部分),减去一个允许量,该允许量在重量上等于绝对净含量的0.5%加上存在的植物物质的60%,但不得超过绝对净含量的15%,用于在商业清洁过程中通常会损失的羊毛或毛发; (c) 对于碳化纤维,术语“净产量”指其申报时的状态; (d) (i) “特殊用途羊毛”一词指未改良的羊毛和其他任何血统或来源的羊毛,其细度不低于46s,由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申报,并经认证仅可用于制造毡制或针织靴、地毯、重型填充木工袜、压布、造纸毡或用于抛光板和镜子的压毡; (ii) 未经申报的特殊用途羊毛,除非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提交担保以确保申报为特殊用途羊毛的任何羊毛仅用于(除非下述规定另有说明)制造上述子款(i)所列物品,否则不得放行海关监管; (iii) 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可以免除其担保责任,如果其申报为特殊用途羊毛的任何羊毛以进口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转移给另一家已提交担保以确保所转移货物仅用于(除非下述规定另有说明)制造上述子款(i)所列物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 (iv) 当申报为特殊用途羊毛的羊毛被用于或转移以用于上述子款(i)所列物品的制造以外的用途时: (A) 应由在发生此类使用或转移时对其担保承担责任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支付该羊毛在申报时的状态应适用的常规关税,但此类关税不应对上述子款(i)所列物品的正常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废料或副产品或任何被销毁或出口的货物征收或收取;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XI 51-2 附加美国注释(续) (B) 如果在发生此类使用或转移之前,该羊毛与其他任何货物混合或混入,则整个组合或混合物应视为由申报为特殊用途羊毛的羊毛组成,除非负责支付关税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能够确定该组合或混合物中担保羊毛的数量; (C) 任何根据特殊用途羊毛规定提交担保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应在发生此类转移或使用后的30天内,向担保文件所在地区的海关地区主管报告任何违反担保条款的货物转移或使用,未能报告的经销商、制造商或加工商应承担罚款(除规定的关税外),罚款金额等于该货物在发生此类转移或使用时的价值和地点;以及 (D) 任何羊毛的净产量应视为100%,除非通过适当的测试确定了实际净产量,并且该使用或转移发生在申报该羊毛之日起不超过3年内; (e) “未改良羊毛”一词指阿勒颇、阿拉伯、巴格达、黑西班牙、中国、科尔多瓦、塞浦路斯、东斯科伊、东印度、厄瓜多尔、埃及、格鲁吉亚、哈斯洛克、冰岛、卡拉库尔、凯里、满洲、蒙古、奥波罗、波斯、ピ雷内斯、撒丁、苏格兰黑面、西斯坦、斯米尔纳、苏丹、叙利亚、西藏、土库曼斯坦、瓦尔帕莱索或威尔士山羊毛以及未通过与美利奴羊或英格兰羊血统混合而改良的类似羊毛;以及 (f) 确定羊毛等级的标准应是农业部长根据法律不时制定的并于羊毛进口之日生效的标准。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XI 51-3

    Section Notes

    第十一部分 纺织品和纺织制品 十一-1 注释 1. 本部分不包括: (a) 动物刷毛或毛发(税号 0502);马毛或马毛废料(税号 0511); (b) 人毛或人毛制品(税号 0501、6703 或 6704),但包括常用于榨油机等的过滤或筛网布(税号 5911); (c) 棉绒或其它植物材料的

    Latest update

    Last updated

    November 15, 2025

    Revised every January & July

    Talk to an HTS specialist

    Get support for classification, compliance, and shipping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