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通知:美国 $4.796/gal - LTL 42.30%,TL 45.80%;CA $6.126/gal - LTL 56.20%,TL 59.70% - 7/15/26-7/21/26 周 — 了解更多

    5402.39.31

    单纱

    HTS 编码 5402.39.31 涵盖单股合成纤维纱线——未用于零售销售——特别是纹理纱线,并用于进口/出口目的对这些材料进行分类。对于标准贸易伙伴,关税通常为 8.8%,但对于原产于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货物,可能根据第 54 章的详细信息免税。

    单纱

    HTS media

    该产品属于人造纤维和带状物类别,具体来说是未供零售的合成纤维纱线。5402.39.31 编码涵盖了纹理合成纤维纱线,而此特定项目是针对单股纱线。有两个子目可供选择:5402.39.31.10 适用于聚乙烯纱线,5402.39.31.90 适用于所有其他类型的单股纱线,因此请根据纱线的材料成分选择合适的后缀。

    ChapterChapter 54: Man-made filaments
    SectionSection XI: Textile and Textile Articles

    Duty Snapshot

    Quick view of the available duty information for this HTS code.

    General Duty

    8.80%

    Standard trade partners (NTR)

    Special Duty

    Free (AU,BH, CL,CO,IL,JO,KR, MA,OM,P, PA,PE,S,SG)

    Eligible FTA or preference programs

    HTS 代码 5402.39.31(单纱)的税率为 8.80% 的一般税率,适用于不符合特殊税率的进口。澳大利亚、巴林、智利、哥伦比亚、以色列、约旦、韩国、摩洛哥、阿曼、巴拿马、秘鲁、新加坡等多个国家根据特定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计划享受免税。如果货物原产于这些国家并符合协定要求,此特殊税率适用于主代码及其子目——5402.39.31.10(聚乙烯的)和 5402.39.31.90(其他)。所有税率均根据报告单位规定的千克(kg)重量计算。

    职责比率(第2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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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Subdivisions

    5402.39.31.10

    合成纤维纱线(非缝纫线),不用于零售,包括小于 67 德西的合成单丝:> 纹理纱线:> 其他:> 单股纱线 > 聚乙烯的 (600)

    5402.39.31.90

    合成纤维纱线(非缝纫线),不供零售,包括小于 67 德西的合成单丝:> 纹理纱线:> 其他:> 单股纱线 > 其他 (600)

    Chapter & Section Notes

    Chapter Notes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第54章 人造纤维;人造纺织材料的条状及类似品 XI 54-1 注释 1. 在整个关税表中,“人造纤维”一词指由制造过程生产的有机聚合物的短纤维和长丝,这些过程为: (a) 通过有机单体的聚合来生产聚酰胺、聚酯、聚烯烃或聚氨酯等聚合物,或通过对该过程生产的聚合物进行化学改性(例如,通过聚乙烯醋酸酯的水解制备聚乙烯醇);或 (b) 通过溶解或化学处理天然有机聚合物(例如纤维素)来生产聚合物,如醋酸纤维素(醋酸纤维)或粘胶纤维,或通过对天然有机聚合物(例如纤维素、酪蛋白和其他蛋白质或海藻酸)进行化学改性来生产聚合物,如醋酸纤维素或海藻酸盐。 在与纤维相关的“合成”和“人工”一词,意指:合成:指(a)项所定义的纤维;人工:指(b)项所定义的纤维。第5404或5405目下的条状及类似品不被视为人造纤维。 在与“纺织材料”相关的“人造”、“合成”和“人工”一词具有相同的含义。 2. 第5402目和第5403目不适用于第55章的合成或人工长丝捻股。 统计注释 1. 关于第54章的梭织品: (a)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与一种或多种织法相关的规定仅适用于(不包括边)完全采用所指定织法或织法组合的织物。 (b) “平纹织物”一词指不含每米捻度超过472次的纱线的织物。 (c) “府绸或粗布”一词指平纹织物,不为方格结构,无论是否起毛,但不包括以下类型: (i) 重量不超过每平方米170克的织物,每平方厘米的经纱和纬纱数量不超过33根;以及 (ii) 重量超过每平方米170克的织物,平均纱支数为26或更低。 (d) “衬布”一词指以下类型的平纹织物,无论是否起毛: (i) 重量不超过每平方米170克的织物,为方格结构,每平方厘米的经纱和纬纱数量超过33根,平均纱支数为68或更低,但不包括印花布;以及 (ii) 重量超过每平方米170克的织物,但不包括: (A) 经纱或纬纱由多股(折叠)或捻股组成的织物,平均纱支数为26或更低;以及 (B) 平均纱支数为27或更高的、非方格结构的织物。 (e) “印花布”一词指平纹织物,重量不超过每平方米170克,平均纱支数为43-68,每平方厘米的单纱数量超过33根,不含多股(折叠)或捻股纱线,为方格结构,无论是否起毛,以下类型: (i) 未梳理的织物;以及 (ii) 宽度小于168厘米的其他织物。 (f) “方格结构”一词指以下类型的织物: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XI 54-2 统计注释(续) (i) 每平方厘米的经纱和纬纱数量少于79根,且每厘米的经纱总数与每厘米的纬纱总数之差小于11;或 (ii) 每平方厘米的经纱和纬纱数量为79根或更多,且每厘米的经纱总数和每厘米的纬纱总数均小于该经纱和纬纱每平方厘米总数的57%。 (g) “起毛”一词指表面有绒毛状纤维的织物,通过刮擦或刺穿表面产生,使部分纤维从纱线主体上竖起。起毛织物不应与毛圈织物混淆。外衬布和坎顿毛呢等是典型的起毛织物。 (h) “未梳理”一词指部分未梳理的棉花、其他植物纺织纤维或羊毛或精细动物毛发制成的织物。 (ij) “梳理”一词指含有棉花、其他植物纺织纤维或羊毛或精细动物毛发,且这些纤维经过梳理的织物。 (k) “纱支数”,在应用于人造纤维梭织品时,指其中所含纱线的平均纱支数。计算平均纱支数时,纱线的长度被视为其在进口时的织物中所覆盖的距离,所有剪断的纱线均按连续纱线计算,纱支数是包括任何多股(折叠)或捻股纱线中的单纱在内的织物中所有单纱的总数。重量应在通过煮沸或其他适当工艺去除任何过量浆料后确定。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个公式来确定平均纱支数—— N = BYT/1000, 100T/Z', BT/Z 或 ST/10 其中: N 是平均纱支数, B 是织物的宽度(厘米), Y 是每公斤的织物米数(线性), T 是每平方厘米的总单纱数, S 是每公斤的织物平方米数, Z 是织物的每米克重,和 Z' 是织物的每平方米克重。 结果“纱支数”中的小数部分应忽略。 2. “印花”织物指经过以下处理的织物: (a) 染成单一均匀的颜色,但不是白色; (b) 进一步使用一种方法进行处理,在该方法中,氯或其他破坏颜色的化学品应用于染好的织物的不连续部分,以漂白或去除染料,并在这些不连续部分进行印花,从而在先前染色的底布上形成不同颜色的图案;以及 (c) 经过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后整理工艺处理:漂白、缩水、填充、起毛、去毛、永久定型、加重、永久压花或提花。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 (2025年) 为统计报告目的注释 XI 54-3

    Section Notes

    第十一部分 纺织品和纺织制品 XI-1 注释 1. 本部分不包括: (a) 动物刷毛或毛发(税号 0502);马毛或马毛废料(税号 0511); (b) 人发或人发制品(税号 0501、6703 或 6704),但包括常用于油榨机等的过滤或筛网布(税号 5911); (c) 棉绒或其它植物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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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15, 2025

    Revised every January &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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