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通知:美国 $4.796/gal - LTL 42.30%,TL 45.80%;CA $6.126/gal - LTL 56.20%,TL 59.70% - 7/15/26-7/21/26 周 — 了解更多

    8701.30.10

    适用于农业用途

    此代码涵盖适用于农业用途的轨道铺设拖拉机。在进口或出口这些专用拖拉机时使用此代码,可享受标准贸易伙伴待遇下的免税一般关税,或根据第87章的详细信息,可能符合自由贸易协定(FTA)计划的资格。

    适用于农业用途

    HTS media

    此关税分类属于第十七章,涵盖除铁路或有轨电车车辆以外的车辆,并专门针对农业用途的拖拉机。代码 8701.30.10 涵盖适用于农业应用的铺轨拖拉机。更详细的细分规定了根据发动机功率(低于 93.3 千瓦、93.3-119.4 千瓦、119.4-194 千瓦、194-257.4 千瓦、257.4 千瓦或更高)或二手拖拉机来区分的细项;根据拖拉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及其发动机功率,选择适当的统计后缀。报告为“新车”要求该车辆尚未在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层面以外销售,而“二手车”则表示首次销售给最终购买者。

    ChapterChapter 87: Vehicles other than railway or tramway rolling stock, and par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
    SectionSection XVII: Vehicles, Aircraft, Vessels and Associated Transport Equipment

    Duty Snapshot

    Quick view of the available duty information for this HTS code.

    General Duty

    Free

    Standard trade partners (NTR)

    Special Duty

    Not available

    Eligible FTA or preference programs

    HTS 代码 8701.30.10 及其所有子项的通用税率是免税的。这意味着来自标准贸易伙伴 (NTR) 的这些适用于农业用途的轨道铺设拖拉机无需缴纳关税。没有规定特殊税率,但可能适用 FTA 或偏好计划的资格,这可能会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关税。此代码没有指定的报告单位;然而,统计报告要求将车辆分类为“新”(未在制造商/分销商/经销商处售出)或“二手”(首次出售给最终购买者)。此区分适用于所有子项 (8701.30.10.15, 8701.30.10.30, 8701.30.10.45, 8701.30.10.60, 8701.30.10.75, 和 8701.30.10.90),具体取决于其销售状态。

    税率(第2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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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Subdivisions

    8701.30.10.15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 8709 的拖拉机外):> 履带式拖拉机:> 适用于农业用途 > 全新:> 净发动机功率小于 93.3 千瓦

    8701.30.10.30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 8709 的拖拉机外):> 履带式拖拉机:> 适用于农业用途 > 全新:> 净发动机功率为 93.3 千瓦或以上但低于 119.4 千瓦

    8701.30.10.45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 8709 的拖拉机外):> 履带式拖拉机:> 适用于农业用途 > 新的:> 净发动机功率为 119.4 千瓦或以上但低于 194 千瓦

    8701.30.10.60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 8709 的拖拉机外):> 履带式拖拉机:> 适用于农业用途 > 新的:> 净发动机功率为 194 千瓦或以上但低于 257.4 千瓦

    8701.30.10.75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8709的拖拉机外):>履带式拖拉机:>适用于农业用途>新:>净发动机功率为257.4千瓦或以上

    8701.30.10.90

    拖拉机(除海关编码 8709 的拖拉机外):> 履带式拖拉机:> 适用于农业用途 > 使用

    Chapter & Section Notes

    Chapter Notes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统计报告用途注释 第87章 除铁路或有轨电车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及其零件和附件 XVII 87-1 注释 1. 本章不涵盖专门设计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铁路或有轨电车车辆。 2. 为本章之目的,“拖拉机”指本质上为拖运或推动另一辆车辆、设备或负载而制造的车辆,无论其是否包含为拖拉机主要用途相关的工具、种子、化肥或其他货物运输的附属装置。 设计用于安装在8701号列插装的拖拉机上的机器和工作工具,即使与拖拉机一起提供,无论是否安装在拖拉机上,仍归入其各自的税号。 3. 配备驾驶室的发动机底盘归入8702至8704号税目,不归入8706号税目。 4. 8712号税目包括所有儿童自行车。其他儿童自行车归入9503号税目。 子目注释 1. 子目8708.22.00涵盖: (a) 框架的挡风玻璃(前挡风玻璃)、后窗和其他窗户;以及 (b) 无论是否带框,包含加热装置或其他电气或电子装置的前挡风玻璃(前挡风玻璃)、后窗和其他窗户,当其适用于单独或主要用于8701至8705号税目的机动车时。 美国附加注释 1. 牵引车、拖车和半挂车即使一起申报,仍分别归入8701和8716号税目。 2. 为根据8712号税目的规定对自行车进行分类,每个车轮的直径是指安装在该车轮上的轮胎的外周直径,或者如果没有安装轮胎,则指该车轮的常规轮胎的直径。 统计注释 1. 为统计报告目的,在8701和8703号税目中,仅报告已生产或组装但尚未出售给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新”机动车。 仅报告已通过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向最终购买者首次销售而转移了所有权或法律所有权的“二手”机动车。 美国协调关税表 第29次修订版(2025年) 统计报告用途注释 XVII 87-2

    Section Notes

    第 XVII 部分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相关运输设备 XVII-1 注释 1. 本部分不包括第 9503 或 9508 项下的物品,也不包括第 9506 项下的雪橇、雪橇、雪橇或类似物品。 2. “零件”和“零件及附件”的表述不适用于以下物品,无论它们是否可识别为本部分货物的零件: (a) 任何材料的接头、垫圈或类似物(根据其组成材料分类或归入第 8484 项)或其他非硬橡胶的硫化橡胶制品(第 4016 项); (b) 通用零件,如第 XV 部分注释 2 所定义,由基金属(第 XV 部分)制成或由塑料制成的类似物品(

    Latest update

    Last updated

    November 15, 2025

    Revised every January &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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